新增-國企職工為20年前多次猥褻女孩登報道歉!代理律師:他拒絕道歉,聲明是法院草擬
近日,報紙《中國新聞》刊登的一則《道歉聲明》引起眾多關注。道歉人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規劃總院員工岳仲金,因其在1997年至2004年間對一女孩實施猥褻犯罪,向受害人李某道歉。
5月22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系上李某代理律師萬淼焱,據其介紹,該《道歉聲明》為法院執行局代為草擬,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后,在權威媒體上刊登,“岳仲金支付了相關費用,但一直拒絕賠禮道歉。”
瀟湘晨報記者了解到,岳仲金曾為李某父親的多年好友,2015年李某告訴父親這件事后,父母一直帶著她需求法律幫助,在一位檢察官建議下,提起了民事訴訟。
道歉聲明全文
女子代理律師:《道歉聲明》為法院起草,他一直拒絕賠禮道歉
《道歉聲明》中提到,由于受害人李某2017年報案時,已超過案發時的刑事法律關于猥褻兒童罪之追訴時效,司法機關未予追究岳仲金本人刑事責任。李某于2020年向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民事訴訟。法院于2023年3月作出二審判決,判決岳仲金向李某賠禮道歉,并支付各項損失共計307600元。
5月22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從此案代理律師萬淼焱處得知,岳仲金已支付相關費用,但一直拒絕賠禮道歉。為此,執行法院任丘市人民法院代為起草了該份《道歉聲明》,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后,在權威媒體上刊登。
萬淼焱表示,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已過刑事追訴時效,通過民事訴訟獲得補償性司法正義,以及對受害未成年人進行公開道歉,據他所知可能是國內首例。
更多細節:男子為受害人父親多年好友
此前據媒體報道,2015年,李某父親李先生從李某口中得知其幼年曾被性侵的經歷,并在隨后兩年帶李某治療抑郁癥期間得知,侵犯者是自己多年好友岳仲金。
2017年,李某決定報警。李先生與妻子一邊陪同女兒治病,一邊搜集證據、咨詢律師、上訴、開庭。岳仲金的行為雖然符合猥褻兒童罪的從重處罰情節,但因過了追訴時效,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后來在一位檢察官的建議下,李先生一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另據李先生在社交平臺上稱,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了民事二審勝訴判決書,但截至目前,岳仲金所在工作單位仍未處理其提交的相關舉報材料。
李先生曾發布一份有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規劃總院落款的文件“關于給予岳仲金行政留用察看處分的決定”,其中提到,岳仲金于2011年調入規劃總院經濟所,從事經濟研究工作。
“岳仲金作為國家工作人員,違反社會管理秩序,多次猥褻不滿12周歲兒童,猥褻行為間斷性持續長達5年左右,情節嚴重,且造成了較大的社會負面影響。鑒于岳仲金違紀行為發生時間較早,且為教育本人能夠認識錯誤……經征求院工會意見,并經2020年7月24日院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岳仲金行政留用察看二年處分。”
李先生發布的另一份有中共中國石油規劃總院委員會落款的文件顯示,岳仲金于2020年7月24日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岳仲金被開除黨籍
李先生在社交平臺上表示,“行政留用察看二年處分于2022年7月27號已經到期,岳仲金在一審、二審法庭上拒不承認犯罪事實,拒不接受開除黨籍和行政留用察看二年單位處分”,強烈要求對岳仲金予以開除公職。
5月22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多次致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規劃總院公開電話,截至發稿前暫未接通。
瀟湘晨報記者 吳陳幸子
延伸閱讀
男子15年前猥褻幼女拒絕賠禮道歉 曾對受害人父親承認猥褻否認強奸
5月22日,網絡上傳出一篇“男子多年前猥褻幼女長達五年”的長文。其中提到,本案受害人李某的代理律師、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主任萬淼焱介紹:近日,15年前猥褻幼女的男子岳仲金通過媒體,公開發布了一則《道歉聲明》。不過,受害人的父親申請強制執行對岳仲金的判決內容。
報紙上刊發的道歉聲明 圖源:社交媒體
岳仲金承認猥褻否認強奸,表示愿意承擔刑事責任
在《道歉聲明》中,岳仲金寫道:“本人岳仲金,男,漢族,1967年1月27日出生,現居北京市昌平區能源西路2號3單元502室,身份證號碼:220104196701272615。經河北省三級檢察機關查明,本人在1997年—2004年間、即受害人李某幼年時,多次對其實施猥褻犯罪。由于李某2017年報案時,已超過案發時的刑事法律關于猥褻兒童罪之追訴時效,司法機關未予追究本人刑事責任。李某于2020年向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民事訴訟。一審本人敗訴,經上訴,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年3月作出判決,維持原判。判決本人向李某賠禮道歉并支付醫療費、誤工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鑒定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07600元。本人現按照生效的民事判決要求,就猥褻幼年李某的民事侵權不法行為,向李某道歉。”
據刊登《道歉聲明》的版面截圖,頭條新聞是“新疆社會科學普及周開幕”。極目新聞記者查詢到,5月15日,2023年新疆社會科學普及周在昌吉市開幕。查詢可知,刊登《道歉聲明》的媒體為中國新聞社出版的《中國新聞》,刊發日期是2023年5月17日。
據此前報道,2015年,臨近大學畢業的李某,鼓起勇氣將自己幼時曾遭人持續多年性侵的事情,告訴了父親李輝(化名)。彼時,因心理障礙,她無法說出加害人的姓名。大學畢業后,李某開始尋求心理治療。她被多家醫院診斷為“復發性抑郁障礙”。
直到2017年,李某才告訴父親,當年侵害她的人,就是父母的同事、好友岳仲金。這時,岳仲金已是某公司的一名高級經濟師。
2017年5月9日,李輝來到北京找岳仲金對質。在李輝拍攝的兩段視頻中,岳仲金承認,他曾經在李某七八歲時,對其進行過兩次猥褻;但岳仲金否認存在強奸行為。在視頻中,岳仲金還表示,他愿意承擔刑事責任。
在李輝拍攝的兩段視頻中,岳仲金承認猥褻否認強奸 圖源:社交媒體
岳仲金本人拒絕道歉,執行法院代為起草《道歉聲明》后刊發
2017年11月,李某在父母陪同下報案。警方曾以岳仲金涉嫌強奸罪,將該案移送檢方審查起訴。2019年1月,檢方以強奸“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起訴。盡管無法認定其強奸,但岳仲金對幼時李某進行猥褻的事實,被河北省三級檢察院認定。
2019年9月、2020年3月,滄州市檢察院、河北省檢察院先后作出兩份《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稱:因岳仲金從未承認其強奸行為,也無其他證據印證,因此構成強奸罪的證據不足,但構成猥褻兒童罪。檢方同時認為,時隔多年,已經超過了追訴時效,不再追究岳仲金的刑事責任。
法院的民事判決書 圖源:社交媒體
李某的代理人、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主任萬淼焱律師指出:刑事追訴不能的情況下,民事訴訟是李某獲得“補償性司法正義”的唯一可能。
民事判決書截圖 圖源:社交媒體
2020年6月,岳仲金被起訴至法院。法院最終作出判決稱,根據警方、檢方材料,能夠證實岳仲金在李某幼年時對其實施了猥褻,李某身體權受到侵害,岳仲金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此外,2020年7月,岳仲金任職的公司對岳仲金作出了“開除黨籍,行政留用察看二年”的處分。
這份“處分”報告稱,岳仲金作為國家工作人員,違反社會管理秩序,多次猥褻不滿12周歲兒童,猥褻行為間斷性持續長達5年左右,情節嚴重,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
就岳仲金發布的該份《道歉聲明》,萬淼焱律師介紹,該案二審判決生效后,岳仲金本人拒絕賠禮道歉,為此,執行法院任丘市人民法院代為起草了該份《道歉聲明》,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后,于5月17日在權威媒體刊登。
據微博實名認證用戶@我是李輝lh表示,其為受害人李某的父親,他在微博里公布了多份錄音,證明岳仲金的違法犯罪行為。其訴求共四個,一是岳仲金向其女兒賠禮道歉,二是強制執行判決內容,三是岳仲金所在的公司對其予以開除處理,四是讓全社會知道岳仲金的違法犯罪行為。
(來源:極目新聞)